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精神,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百日提质增效活动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年3月30日为专项活动期限,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应当实现,社会诚信制度应当遵守。
二、被执行人有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
三、被执行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报告全部财产状况,对拒不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或者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将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违反限制高消费的,除予以罚款、拘留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凡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符合纳入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广泛公布,同时对其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其子女就读私立学校、就业将受到严格限制。
五、单位和个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五类案件的执行力度。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明年我国将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针对涉黑恶势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执行案件这五类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做到快立、快执、及时、高效。
七、针对人难找、财产难找问题,广泛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配合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法院成立执行线索值班室,值班-,欢迎各界提供举报线索。
八、执行案件立案后,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同意的一律启动悬赏执行。政府各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区等基层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财产线索的,兑现承诺奖励措施。
九、严格禁止选择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行为,对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的,设立执行投诉专线-。
鄢陵县人民法院将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和强制措施,形成不断强化的雷霆声势,让被执行人不敢心存侥幸,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活动专线:-。
原标题:《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专项执行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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