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阳晚报

河南省民政厅同意将开封市等20个地区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

据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7月25日消息,近日,经地方申报、调研考察、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省民政厅同意将开封市,平顶山市宝丰县、叶县,鹤壁市淇县、山城区,新乡市获嘉县,焦作市孟州市,濮阳市,许昌市鄢陵县,漯河市郾城区,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南阳市,商丘市永城市,信阳市潢川县,周口市淮阳区、扶沟县、西华县,驻马店市上蔡县,济源示范区等20个地区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

省民政厅要求,各实验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围绕婚俗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各地有关市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妇女联合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婚嫁“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深入挖掘婚嫁新事新办涌现的先进典型。

河南启动婚嫁“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

选树活动旨在挑选出一批遵纪守法、彩礼适度、文明节俭、家庭和睦、睦邻友好的“新事新办好家庭”,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婚俗改革的要求,把婚俗改革工作与弘扬新风正气、公序良俗结合起来,与培育淳朴民风、良好家风结合起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新思想观念,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俗,弘扬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尚。

选树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年7月开始,至年3月底结束,按照宣传发动、选树推荐、选树评定三个阶段进行,坚持民主推荐、集体研究,优中选优,逐级上报,真正选出典型事迹突出、代表性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新时代“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对象结婚登记办理起止日期为年1月1日至年1月底。省民政厅会同省文明办、省委农办、团省委、省妇联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将在网站进行公示,结合实地抽查、电话调查、公示反馈等情况,最终确定河南省“新事新办好家庭”名单并进行宣传报道。

选树活动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选树方案,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年底前,市、县、乡、村均要逐级开展“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大力宣传婚俗改革。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广泛宣传报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选树活动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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