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刘勰通讯员刘淑娟
走进光山县文殊乡东岳村,优美的村落、整洁的新居、平阔的道路,花鼓大道、民俗文化街、特色民宿……目之所及,一派欣欣向荣景象。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了11个方面的部署。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坚持精准监督、靠前监督,取得扎实成效,为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关于乡村振兴的有关部署打下坚实基础。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个,处理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部署要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省纪委监委印发专项监督方案,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纠正思路不清、谋划不够“不会干”问题,防范政绩观错位、急躁冒进“盲目干”问题,推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落地落实。
“工程进度如何,建设中还存在什么问题?”近日,林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单位,深入采桑镇农村供水工程提升项目施工一线,查看工程管网建设情况。我省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项目资金使用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国家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考核、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整改监督清单,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推动整改落实。严肃查处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方面违背群众意愿、违背客观规律,搞“一刀切”“大呼隆”及盲目举债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会同省乡村振兴局对上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开展排查清理“全覆盖”。截至10月底,全省共查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问题84起,处理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人。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我们在去年对38个县(市、区)个村(社区)集体‘三资’开展提级监督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扩大范围,结合经济体量、工程项目、债务规模等筛选出个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同时督促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同步开展提级监管,形成监督监管合力,持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加强基层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省纪委监委从加强基层监督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入手,出台规范乡镇(街道)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整合县级纪检监察室、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村级监督力量,建立“县统筹抓乡促村”机制,在全省推广“六有六规范”经验做法。鄢陵县纪委监委指导各镇建立“两个责任”、监督工作、信访工作、巡察整改等7类清单,以清单化管理促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建设。着眼凝聚监督合力,武陟县纪委监委建立“班子成员+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的片区协作机制,不断强化乡、村两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通过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工作,有效织密扎牢小微权力‘制度笼子’,不断夯实基层监督基础。”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聚焦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紧盯乡村振兴重点规划、工程项目,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成效考核、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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