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只乐镇、张桥镇、陶城镇29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分别于7月11日、7月18日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县委3个巡察组于7月20日分别向被巡察镇、村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只乐镇村(居)巡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虚化弱化。主要表现在党支部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乏力;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费收缴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四项基础制度落实有差距。二是违反财经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个别村组干部纪律规矩和廉洁自律意识淡薄;私设“小金库”;套取冒领粮食直补款;挪用、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违规发放补助、福利;违规使用村级经费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涉嫌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收费乱收费侵害群众利益;村民小组集体收入监管缺失;惠农物资闲置浪费、发放不合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封建迷信活动形势严峻;危房改造“移花接木”;办理低保不公正;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张桥镇村(居)巡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村级组织建设薄弱,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主要表现在政治理论学习欠缺;执行上级部署打折扣;组织生活不严肃;基层四项基础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纪律涣散;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等方面。个别村还存在违反村级组织换届纪律;非法宗教场所禁而不止;宗教场所管理放任自流;部分村党员有信教现象;个别村判刑党员未受党纪处分等方面。二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侵害群众利益易发多发。主要表现在村级经费涉嫌虚假列支;“三资”管理混乱;侵害群众利益易发多发等方面。个别村还存在无依据乱收费;变相使用救灾款;瞒报干部死亡信息;村干部吃喝浪费严重;办公费胡支乱花;村干部垫资修路吃“高息”;村干部冒领粮食直补款;涉嫌挪用滞留村室建设资金等方面。
陶城镇村(居)巡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村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不规范;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农村意识形态工作薄弱。二是三资管理、村级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村级财务管理失控;集体土地资源管理混乱;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村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群众意见较大;惠农项目不惠农,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就下一步整改工作,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要求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要求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被巡察单位要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并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3个被巡察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分别表示:正视问题,坚决认真对待,切实履行村(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真正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把制度严起来,把责任担起来;有力有效,坚决落实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举一反三,坚决巩固成果,把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建立整改台账,不但抓好被巡察村的整改,还要在镇、村两级开展全面整改,集中整治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鄢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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