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闫德军通讯员乔瑞锋

7月26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在全县重点推行“环境保护禁止令”的公告后,7月28日在本县电视台播出,迅速在全县掀起集中排查、申请、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的高潮。

为巩固鄢陵县天蓝、水清、树绿、气新的生态环境文明成果,鄢陵县法院环境资源庭站位全局,主动作为,向全县吹响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的号角,大张旗鼓地动员广大群众擦亮眼睛,勇于揭发,全力支持负责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环境民事诉讼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及时申请,环境资源庭依法高效作出“环境保护禁止令”,并抓好执行。

“环境保护禁止令”作为积极防范举措,有效遏制重特大环境恶化事件发生,大大降低环境损失和修复成本。鄢陵县法院目前接到线索两起,正在与有关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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