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深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各改革专项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年工作要点》及工作台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履行“两个统一职责”,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以改革的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为全市改革工作注入了自然资源动力。

一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领域。深入开展“百园增效”行动,全面推广长葛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经验。一是在标准地方面,出台《许昌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在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方面,出台《许昌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应机制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鼓励各地探索新型产业用地供应;三是在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盘活方面,出台《许昌市产业集聚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今年以来,魏都区、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等地采取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合作开发、整体转让、政府融资平台介入等多种模式,成功处置了8宗亩低效用地。

二是深化生态环境制度改革领域。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组织召开多轮、多领域、多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对接研讨会,听取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意见建议,多次邀请专家领导把脉问诊,深入开展公众调查,收集民意1万多件。目前,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经省政府审核后已提交自然资源部,并通过部审核,正在向国务院对接报告划定成果;同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试划方案也以基本完成。

三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领域。配合相关牵头市直单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目前以已建成的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为依托,初步建成了全市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系统,全市各县市区都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其中市本级、建安区、鄢陵县、襄城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已经形成。鄢陵县、建安区先试先行,累计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12宗,面积.9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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