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禹州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杨来旺(花石镇柳树沟村人)、杨红星
财产线索及住所有关线索
对举报人奖赏元、元!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关于刘松叶申请执行杨来旺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豫执号),由于被执行人杨来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已决定对被执行人杨来旺实施司法拘留。杨来旺,男,生于年8月17日,汉族,住禹州市花石镇柳树沟村9组。身份证号:4108。凡提供被执行人杨来旺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有效帮助执行到位的,本院将给予举报人奖赏元。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联系人:陈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已受理禹州市振兴水泥有限公司、郭子锋、张妞、郭子宽、贺彩平、郭子圈、乔春娥、任彬甫、郭喜玲申请执行禹州市日美卫浴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案号:()豫执恢号,因禹州市日美卫浴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已决定对被执行人禹州市日美卫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红星实施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杨红星,男,汉族,生于年1月18日。公民身份证号:4101。凡提供杨红星具体下落的并协助将其直接抓获者,本院将给予举报人元奖赏。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者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举报-836联系人:杨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刚刚
许昌建安区、鄢陵县先后发布通告
公布2例密接者活动轨迹
寻找与密接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或
同时空暴露人员……
关于一例密接人员在建安区公共场所活动轨迹的通告
年4月6日,接上级推送我区密接人员1人,目前已对该密接人员及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进行管控,现将该密接人员在我区公共场所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该密接人员3月31日20:30---21:30时在许继大道曹庄社区南边大排档农家桃园熬炒鸡就餐;
年4月1日18:30---21:30时在蒋李集镇厂附近顺意东北家常菜饭店就餐;
年4月2日下午15:40时,在鲜之达市场内老孔厨具购物,16:00时左右到汽车北站四季安物流提货,18:00时返回鲜之达市场后到对面一品炒鸡店就餐;
年4月3日6:10时到灵井胖子店送货,8:00左右到许继大道曹庄社区胖妹子生活超市送货并停留30分钟;
年4月4日早上7:00到晚上21:00时在胖妹子店工作;
年4月5日7:00时到灵井胖子店送货,8:00时到许继大道曹庄社区胖妹子生活超市送货,9:00时到灵井镇霍庄村胖妹子分店订购货物;
年4月6日7:30时在鲜之达市场对面最北边坝头羊肉汤店就餐;
该密接人员除以上活动轨迹外,年4月1日—4月6日均在将官池镇鲜之达市场(中原物流港)1栋7-8铺众品生鲜批发部有活动轨迹。
目前流调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密接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或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备,按工作人员指导自觉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与上述对应时间段的接触地点。
许昌市建安区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6日
关于寻找次密接的通告
广大市民:
在对一例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刘某调查中发现其:
4月3日20:00——21:00左右,乘G次2车从郑州到许昌;
4月3日22:00——4月4日0:03左右,在乾明寺路鄢望路交叉口路北强仔酱炒鸡就餐;
4月4日18:00——20:58左右,在安陵镇内翠柳路北段幸福湾小区门面新疆架子肉就餐;
4月5日20:30——4月6日0:47左右,在乾明寺路鄢望路交叉口路南海鲜大排档就餐;
4月6日18:30——21:00左右,在国道与乾明寺路交叉口路东辣椒厨房就餐。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在以上时间段和地点与密切接触者刘某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村(社区)居委会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并保持居家状态,避免与外界接触,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及时报备,如有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洗手、不聚集、用公筷”,积极做好疫苗接种,有效防范疫情传播。
县疾控中心-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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