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好家风·汇聚正能量”
关于开展寻找年度鄢陵县“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镇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妇委会、全县广大家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汇聚起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巾帼“家”力量!结合省、市妇联要求,现就开展“传承好家风·汇聚正能量”寻找年度鄢陵县“最美家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持续推出“最美家庭”典型,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广大城乡家庭继承传统美德,树立家国情怀,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理性平和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推荐要求
具有示范作用、体现引领作用、突出典型作用,推荐的“最美家庭”成员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广大群众认可,具有示范引导群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的带动作用。(对已获得全国、省、市级最美家庭和五好家庭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
(三)推荐类型
拟寻找13种类型家庭,包括“爱党爱国、疫情防控、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治家、勤俭持家、书香之家、绿色环保、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孝老爱亲、热心公益及其他类型”等,为充分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最美家庭”推送活动不设名额限制,经审核、评选后,县妇联将适时进行表彰,并从中择优推评全国、省、市级“最美家庭”。
(四)推选工作要求
(一)推荐办法。本次活动重点采取组织推荐方式,报名至各镇、各单位妇委会,推荐单位在上报申报材料前,须完成对推荐家庭的资格审核、公示、考察调研等程序后汇总至县妇联家儿部。广大家庭和群众也可通过社会推荐渠道,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县妇联邮箱。
(二)推选原则。各级各单位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在广泛发动群众和家庭积极参与寻找活动的基础上,采取家庭自荐、他荐和组织推选等多种方式,逐级择优推选。要紧紧抓住“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十一”、重阳节、“4·23”“5·15”“6·5”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不间断地寻找不同类型的家庭典型,确保寻找活动贯穿全年。
(三)申报要求。各推荐单位要在推选过程中严格把关,事迹不突出、申报条件不充分的家庭将取消推选资格。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年度鄢陵县最美家庭候选户信息汇总表》、《年度鄢陵县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并另附字家庭事迹材料。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县妇联邮箱,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妇联家儿部。
(二)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三)有条件的家庭可根据情况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字左右的说明文字。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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