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中小学校长后备人才库建设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校长队伍建设,提高校长队伍素质,实现校长队伍知识化、专业化,按照《鄢陵县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教科发〔〕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选拔校长后备人选,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现就校长后备人才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校长后备人才的选拔
(一)选拔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选拔、择优录用原则;坚持组织考核、民主集中原则。
(二)选拔名额和范围
后备中小学校长10名,由全县中小学目前在职在编的副校长中推荐。后备中小学副校长30名,由全县中小学目前在职在编的中学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或小学副校长中推荐。
(三)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创新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具有指导教育、教学、教研等工作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学校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材料。
4、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6、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7、中学校长原则上应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校长原则上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8、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四)选拔办法和程序
1、中小学后备校长:各乡镇可在全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校长或中学副校长中推荐2--3名人选。县初中、县实验中学、二高初中部、县实验小学按照上述条件各推荐2名人选。
2、中小学后备副校长:各乡镇可在全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学副校长或中学中层管理干部中推荐3--5名人选。县初中、县实验中学、二高初中部、县实验小学中层管理人员按照上述条件各推荐2名人选。
3、为增进教师间相互交流轮岗,符合选拔条件的县直其他学校优秀中层管理干部和局机关副股级以上人员在经过局党组同意后可参与选拔。
4、县教科局成立“鄢陵县选拔中小学校长后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耿利民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选拔采取本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统一上报教科局人事股。
5、初选报名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年4月15日前。初选推荐工作由教科局分包领导参与各乡镇、县直中小学校的初选。分包领导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客观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初选人员需填写《鄢陵县选拔中小学校长后备人才报名表》。县教科局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资格审查通过的人选由教科局聘请专家组在年4月底前集中进行考核面试,专家组对考核对象是否胜任中小学校长职位作出综合评价。并经教科局党组同意后纳入校长后备人才库。
二、校长后备人才的管理
1、进入中小学校长后备人才库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对应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以提高校长后备人才的整体素质。已取得任职资格的需参加提高培训。
2、今后我县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缺员,将在校长后备人才库中统一调配任命。
3、为构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长效机制,校长后备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以促进人才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4、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校长后备人才资格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的。
(3)校长后备人才任用期内,如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受到上级职能部门查处的。
(4)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的。
鄢陵县教科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附:鄢陵县选拔中小学校长后备人才报名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