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鄢陵县召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县防溺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勇,县防溺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县教体局局长陈长山,县防溺办主任、县教体局副局长王木立等出席会议。各镇分管政法副书记,10个成员单位及鹤鸣湖区分管副职,各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和城区各民办学校校长,县平安办、县防溺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县平安办关于常态化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教体系统常态化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陈长山结合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稳定和当前面临的防溺水工作形势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认清工作形势,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做好教育防范;三是精准排查防控,强化措施落实;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马勇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镇、各责任单位务必充分认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务必清醒忧患意识、正视存在问题,时刻在思想和行动上绷紧弦拉满弓。马勇强调,各镇各责任单位要结合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开展工作。各镇要夯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上紧下松、逐级递减,确保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到实处。各督导组督导工作要做到真督实查,真正发挥作用,发生未成年溺亡事故的地方,县防溺办将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核实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防范管理、失职渎职酿成事故的,依据《鄢陵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严格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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