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走的是人行道,就是在人行道上出的事儿,我们现在都在老家处理她的后事。”10月6日,河南许昌的曹先生提起6天前岳母因车祸离世,情绪悲伤,他和家人没有想到,9月30日返家过节,竟然是最后一次看望老人。
城管执法车网络配图,与新闻事件无关
飞来横祸
女子散步回家被轧断腿撞到头部身亡
“我妈有三个子女,我是她的大女婿。”曹先生介绍,岳母曹女士今年58岁,岳父去世后一直一个人住在许昌市鄢陵县,“就是我们从外地回来那天晚上出的这个事情。”
9月30日,曹先生一行从外地赶回家探望老人后,就动身返回老家,不料岳母独自去现场公园散步后返家途中遭遇车祸。
“9月30号晚上9点40多,我妈去公园游玩后往家里走,从县城金三角广场的南门路过,我妈走的是人行道……”
曹先生回忆,老人应该是当场就过世了,“他穿的是城管局的制服,开的是单位公车,是执法车,他的车先撞了我妈腿部,把腿轧断了,又撞到头部,她的头估计是直接撞到了地面。”
曹先生介绍,“当时急救车赶到了现场,但因为伤情比较严重,医生放弃了抢救,最后是直接把人拉到了县公安局尸检中心。”
醉驾逃逸
血液酒精检测每毫升毫克
曹先生向华商报记者证实,并非他们家属报的案。“因为我们在我老家,当天晚上12点多我们家属才得到的消息,应该是当时现场群众报的案,不是我们家属报案。”
曹先生认为,赵某还涉嫌肇事逃逸。“那么他下车之后一看出事了就跑了,后来是在附近量贩商场门口找到他的,交警给他做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是每毫升达到毫克,他是醉驾,我们也不清楚他参加什么聚会喝了什么酒。”
“他姓赵,是鄢陵县城管局监察中队的中队长,有40多岁,是鄢陵当地人。”曹先生表示,“他本人肯定得承认这个事儿啊,当天晚上车上就他一个人,他是晚上在开着公车执法。他这个人平常工作如何我们也不太了解,也没有跟他接触过,事发至今也没有见过他的面,他被警方控制后羁押在看守所,一直被拘留着。”
曹先生表示:“我妈就是在人行道上出的事儿,他们也承认是他的全责,因为现在是双节放假期间,鄢陵县交警大队的事故鉴定报告暂时还没有出来。”
曹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鄢陵县交警大队现在还没有让我们看现场的监控视频,说是等事故鉴定报告出来之后,才会让我们看这些东西,现场的图片和视频,可能当时在场的群众有拍过。”
家属诉求
已反映到县里就看县领导怎么处理
10月6日,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鄢陵县城管局的办公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华商报记者尝试联系县交警大队亦未果。赵某究竟是否是醉驾撞人后逃逸,暂未得到当地执法部门证实。
“现在这个事情已经得到解决了,对方承认是他的责任,也已经作出赔偿,昨天(10月5日)我们家属已经和他单位达成一致,签了谅解赔偿协议,按正常的赔偿70万元,一次性转账支付到位。”
明天是老人的头七,曹先生和家人现在只能尽快让老人入土为安。曹先生说:“昨天我们达成协议以后,昨晚就把我妈拉回老家准备安葬,我们不想再提这个事情,我们现在都在老家忙着处理我妈的后事。”
但曹先生同时也表示,就是给赔再多的钱也换不回一条生命,但如果继续深究有顾虑,“我们已经把这个事情反映到县里面去了,就看县领导怎么处理他们了,我们家属是急于安葬老人,就和城管局达成谅解协议,城管局盖了公章,一次性付赔偿70万,还出了签谅解协议的十几万元。我们也想追究下去,但我们想赶快把我妈的后事处理好,我们也很着急,才跟他们城管局达成这个谅解的,我妈现在还没有下葬。”
律师说法
签署赔偿谅解协议不影响追究刑责
赵某涉嫌醉驾和肇事逃逸是否罪加一等?城管局和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家属是否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10月6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接受了华商报记者采访。
“如果经检测,赵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毫升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赵某醉驾撞死曹女士,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根据《刑法》第条之一规定,当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时,以处罚较重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赵良善表示,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未逃逸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逃逸的,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城管局和家属达成的赔偿谅解协议有效与否,关键看约定的内容,有关对民事赔偿约定的条款肯定有效,对于免于刑责的条款无效。”赵良善认为,不管是否存在赔偿谅解协议,均不影响追究赵某的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只不过在民事赔偿上,仍执行赔偿谅解协议。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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