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践行阳光公开、阳光承诺、阳光服务,严格依法仲裁,优质高效服务,充分发挥仲裁在护航经济发展、推进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稳定器”和“调节器”的作用。
权责公开不留死角。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制作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流程图,直观形象地展示仲裁流程,让当事人一目了然。针对仲裁接待、立案、审理、调解等关键环节,制定《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指南》,全面规范职责,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接待工作实行咨询登记、风险提示;申请仲裁实行签字确认、一次性告知;受理工作实行接待提建议、复核找依据;审理工作坚持主审人员调查、集体合议定性;文书制作实行主审人员起草、庭审人员审核。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五公开”(即:立案公开、庭审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到群体事件“慎”处理,一般案件“快”处理,特殊案件“活”处理。
阳光承诺廉洁服务。实行亮工作职责、亮服务承诺、亮监督渠道,规范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将服务项目、工作流程汇编到服务窗口,让群众详细了解到应该到哪办、找谁办、怎么办、多久能办完等细节,真正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仲裁服务的全过程。同时,把践行阳光承诺、廉洁服务同当前正在开展的“五抓五提升”活动有机相结合,引导教育全院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仲裁纪律,做到办案不徇私情、执法追求公心,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让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在全院上下形成了崇法尚廉的浓厚氛围。
全程晾晒溯源可查。该院采取人员公示、全程录像、结果公开三项措施,主动晾晒案件办理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每个环节都有监督、每个环节都有记录,实现风险源头可控、责任源头可究。在审理上,重事实、重证据、重政策,案情不清不放过、证据不实不放过、仲裁程序不到位不放过,严把法律关、程序关、证据关、裁决关,杜绝错案发生;在调解上,搭建一体化调解平台,实现仲裁案件全程调解、宽领域调解、人性化调解,近年来,本院调解结案率达到80%以上,均超过省定60%目标。
“阳光仲裁”的成功实践,织就了一张“法治人社”的“安全网”,走出了一条“依法治院、质量立院、服务兴院”的发展之路。年以来,该院共处理案件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09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全县劳动关系大局的和谐稳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4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