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制度是国家法律形式确立的金融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贷款失信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金融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捍卫法律权威,我院将开展金融机构(特别是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集中清收攻坚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恶意欠贷不还的不诚信行为。

对于应当履行本院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我院将依法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财产,实施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当事人,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44部门年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经营活动、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将会受到影响。对于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自本通告发布起十日内为自动履行期间,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要充分认清形势,敬畏法律、珍爱自己的个人信用,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八月

原标题:《鄢陵县人民法院关于督促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偿还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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