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1月19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管控措施的通告(年5号)》(以下简称《通告》),对目前我市管控措施进行了调整。

《通告》明确,除禹州市外,中心城区、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人员有序恢复流动。各村庄、小区可正常出入,保留出入门岗,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

《通告》要求,县域内有序流动,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县。如确需离开市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确需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市、县,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获得批准后方可前往,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所有市域外返乡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对天津、安阳、郑州等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其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对其他地区的返乡人员,按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返乡人员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居家隔离做到足不出户。

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继续暂缓营运。除禹州市外的其他县(市、区)开放大型商场、超市、酒店、旅馆、沿街门店、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严格执行错峰、测温、验码、戴口罩等举措。除禹州市外的其他县(市、区)餐饮服务单位正常经营,暂缓恢复堂食及棋牌室、洗浴中心、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严禁举办表演类、庙会、年会等聚集性活动。

《通告》提醒,广大市民要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个人卫生及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验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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