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污言秽语肆意辱骂法院执行干警,侵犯的不仅是执行干警的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9月11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毛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2万元的决定。

该院在执行黎某与毛某、翟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扣押了毛某名下奔驰牌和丰田牌轿车并通过网络进行了司法拍卖,后申请人黎某要求处置被执行人翟某(系毛某的妻子)名下房产,执行干警依照法律程序向被执行人翟某送达了询价报告、执行裁定书并签收。年9月7日,毛某前来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商该房产相关事宜。后续因需现场勘验该房产,执行干警于9月9日四次电话联系毛某均无法接通。9月10日晚,被执行人毛某酒后发泄私愤,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辱骂、威胁、骚扰执行干警。

9月11日,鄢陵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毛某强制传唤至法院,经对其询问,承认打电话威胁、辱骂均是其所为,执行干警指出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威胁、辱骂执行人员的错误行为,并责令其限期履行。

经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毛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当场向被威胁、辱骂的执行干警当面道歉,并愿意接受处罚。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元。

案外人妨碍执行既被拘又被罚

“我就不起来,你们把我气病了,起不来了!”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已经连续两天在办公区哄闹、滞留的案外人杨某一看到执行干警要以妨碍执行对其实施拘留,便立即躺在地上,上演了一场被“气晕”的闹剧。

据悉,被执行人正阳县某供销社与申请执行人马某于年12月29日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申请执行人马某承建被执行人某家属院内营宿楼上下共两层楼房共41套。工程验收合格后,正阳县某供销社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所欠工程款共计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房产分别由第三人周某等31人购买,但周某等7人在购买该楼房时,房款尚未付清。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正阳县某供销社对周某等7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财产报告令向周某等7人送达后,周某的妻子杨某和另外几名案外人到法院大闹,尽管执行法官多次向几人讲明该案的详细情况,但几人仍在办公区哄闹、滞留,执行再次劝说后,其他人随即离开。但杨某仍大吵大闹,并将执行干警抓伤,执行干警准备对杨某实施拘留,杨某一看执行干警动了真格,立即躺在地上装晕。经体检,杨某身体健康,并无疾病。目前,杨某因妨碍公务被司法拘留十五天,并被处以元的罚款。

来源: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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