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康世保通讯员李丽萍海刚)10月23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年以来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执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会由建安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景绍主持。
建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杰
建安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安宁
发布会上,建安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安宁介绍区法院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建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杰介绍区法院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建安区法院共受理公诉机关按照涉黑恶公诉案件12件67人,已经全部审结,结案率为%。其中,经审理认定为涉黑恶案件10件62人,涉黑犯罪案件1件20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8人,涉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7件34人。共受理涉黑恶执行案件4件8人,判处金额为41.68万元,已全部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标的到位率为%。
建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常青
建安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杰
院庭长审理涉黑恶案件。针对全部涉黑恶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及大要案办理的示范作用,由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确保案件审判质量。截止目前,由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案件有2件、主管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案件有7件,其中吴涛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杨某占等20人涉黑案件的远程庭审模式被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科技助力提升审判质效。坚持对涉黑恶案件优先审查、优先送达、优先开庭、优先研究、优先移转、优先保障,建立黑恶犯罪案件台账,对每一起涉黑恶案件进行动态跟踪,及时督导超审限案件。在杨某占等20人涉黑案件审理中,医院看守,其他被告人关押分散、不能提押到院开庭的特殊情况,该院党组积极协调看守所、疾控、医院、通讯等部门,解决被告人会见、换押,庭审中被告人医疗保障、庭审远程通讯连线等实际困难,最终建成“两院三所”(建安区人民法院、医院、许昌市看守所、建安区看守所、鄢陵县看守所)五地同步庭审系统,有力保障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
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坚决贯彻“打准打实”总要求,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格”。在建安区法院的案件审理中,通过层级召开政法联席会议并请示至省高院,共改变了公诉机关指控定性案件3件,其中1件5人由恶势力犯罪集团改变为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2件5人由恶势力改变为非涉恶案件。
强力推进“黑财清底”。线上线下查控相结合,线上,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所有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信息循环查询,保证每个被执行人的信息都要查控到位;线下,多次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地社区、村委会,实地调查核实财产线索,对查询到的相关财产线索,及时采取冻结、查封、划拨、扣押等强制措施。同时,对服刑在押的被执行人进行提审问话,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和财产线索深挖工作,多次赴各被执行人家中,与其亲属见面沟通,宣传告知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从法律和情感层面上督促被执行人家属积极代为履行。
浓厚扫黑除恶斗争氛围。依托各级各类网媒、纸媒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通过制作视频、悬挂标语、展示版面、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形式,不断拓宽舆论宣传渠道,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的助推力,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与到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
下一步,建安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升审判质效,加大涉案财产处置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上,建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常青,执行局局长王杰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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